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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速递:税务总局16号公告落地:平台灵活就业者个税预扣迎新规

**(政策发布时间:2025年6月26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6号已于2025年10月1日正式施行,核心是对互联网平台连续劳务从业者的个人所得税预扣方式作出重要调整。
## 一、核心变化:从「按次预扣」改为「累计预扣」
公告明确,平台内从业人员从同一平台连续取得劳务报酬的,平台应按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中的两大关键调整:
- **累计费用**:按累计收入 × 20% 计算
- **累计减除费用**:按 5000 元/月 × 在本平台连续取得劳务报酬的月份数计算
## 二、实际影响:中低收入者到手现金流明显改善
以月收入 7000 元为例:原按次预扣方式下,当月预扣税额约 1120 元;新规下符合条件的平台连续劳务,当月预扣税额仅约 18 元。两者差距悬殊,对现金流紧张的从业者而言,每月多拿到手的钱可直接用于日常开支。
需注意:预扣减少不等于最终不用缴税,年度终了仍需依法办理汇算清缴。
## 三、增值税同步优化:小规模纳税人优惠可享
公告还明确,平台为从业人员代办增值税申报的,从业人员可按规定享受月销售额 10 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3% 征收率减按 1% 等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
若从业人员连续 12 个月从平台取得服务收入累计超过 500 万元,平台应引导其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自行申报缴纳增值税。
## 四、平台企业合规要点
- **实名核验与授权**:办理代办申报前,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实名核验并取得书面同意
- **按时申报**:取得服务收入后,应于次月 15 日内填报代办申报表
- **资料留存**:须保存实名核验记录、业务交易明细、结算支付记录等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凭证不得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 五、行业建议
对平台企业而言,新规既是合规要求也是服务升级的契机。建议尽快完善内部系统,确保累计预扣法准确计算、代办申报及时完成、业务资料完整留痕。对从业者而言,建议关注平台提供的申报信息,了解自身税务状况,年度汇算时依法完成最终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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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基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6号整理,仅供参考,具体执行以税务机关规定为准。
